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 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