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