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