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