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