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 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