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