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