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 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 威酷刑,听高邪说 ,废適立 庶。诸侯 已畔,斯 乃欲谏争 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 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 ,乃与俗议之 异。不然 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