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 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 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 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 不敬。王 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 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 未晚。” 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 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 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 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 还,以闻 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 诏弗许。公 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 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 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 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