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