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