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