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