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