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