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 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