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 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