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 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 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 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