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