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