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