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