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