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 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 子内厉公,厉 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 晋之里克何 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 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