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治与宣相放, 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 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 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 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