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