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 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