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 中雷被巧 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 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 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 以请相, 相弗听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 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 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 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 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 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 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 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使道从 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