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 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