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