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