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 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 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