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 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 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 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 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 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 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 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 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 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 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 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 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 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 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 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,言 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