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