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