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