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