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 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 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 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 者,举以为收孥 。宗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 者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