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