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