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