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