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