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