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 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 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