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 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 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 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