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 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东 郭女,生明。东郭 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 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 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 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 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 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 妇自杀。 崔杼毋归,亦自 杀。庆封为相国 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