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