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